國際處草擬合約→提請行政會議→簽請校長簽名→成為姐妹校
院草擬合約(建議提前聯繫國際處)→提請院務會議 →簽陳會辦國際處,簽請校長核可
→雙方正式簽約後,提供電子檔給國際處→成為姐妹校
系、所、院級中心草擬合約(建議提前聯繫國際處)→提請系、所、院級中心會議(無需經過院務會議)
→簽陳會辦院、國際處,簽請校長核可→雙方正式簽約後,提供電子檔給院、國際處→成為姐妹校
大陸地區合約額外注意事項
系、所、院級中心草擬合約(建議提前聯繫國際處)→國際處發文向教育部申請,獲准後文字不得進行更改
→提請院、系、所、院級中心會議) →簽陳會辦院、國際處,簽請校長核可
→雙方正式簽約後,提供電子檔給院、國際處→成為姐妹校